只开排烟风机
在只开启排烟风机的场景下,需注意以下关键点,确保系统安全合规运行:

1. 确认运行目的
- 排烟模式:排烟风机单独启动通常用于火灾应急,通过强制排烟确保人员疏散通道无烟。需确认是否为测试、日常维护或实际火警。
- 联动要求:正常情况下,排烟风机应与火灾报警系统联动,自动启动(如烟温感触发)。手动启动仅用于测试或紧急操作。

2. 操作步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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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统检查
- 确认风机电源正常,控制柜无故障报警。
- 检查排烟口/阀是否处于关闭状态(启动后应联动开启)。
- 确保风管无破损,防火阀(70℃熔断)未被误触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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启动方式
- 自动模式:通过消防控制室FAS(火灾报警系统)触发,或手动按下现场“排烟启动”按钮。
- 手动模式:在风机控制柜切换至“手动”,直接启动(需确保无其他系统冲突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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运行监控
- 监听风机运转声音是否异常(如振动、异响)。
- 用风速仪检测排烟口风速(规范要求通常≥10m/s)。
- 记录运行电流,对比额定值避免过载。

3. 注意事项
- 补风问题:排烟时需配套补风系统(如机械送风或自然进风口),否则负压可能导致排烟效率下降或门难以开启。
- 阀门联动:若排烟口为常闭型,需确认电磁阀或联动模块能正常开启,否则需手动机械开启。
- 禁止混用:普通排风系统(如厨房排风)不得与排烟风机共用管道,防止火灾蔓延。

4. 安全警示
- 勿单独长期运行:排烟风机设计为高温短时运行(通常≤280℃/1h),长时间空转可能损坏电机。
- 断电复位:测试后需将风机和控制模块复位,避免影响其他消防设备状态。

5. 合规性依据
- 参考《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》(GB51251-2017):
- 第5.2.3条:排烟风机应能在280℃下连续工作30min。
- 第4.4.12条:排烟口风速不宜大于10m/s(避免吸走挡烟垂壁下烟气)。
如需进一步操作(如联动测试或系统切换),建议由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证的专业人员执行。